一、依據內政部113年12月6日台內戶字第1130244896號函辦理。 二、為利我國國民辦理回復國籍暨戶籍登記相關事宜並配合入出國及移民法相關法規之修正,爰修正旨揭流程表,該流程表業放置內政部戶政司全球資訊網-「法規與申辦須知-國籍申辦須知」項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