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
一、為鼓勵本縣公、私立機關(構)積極聘用身心障礙者,表揚 其進用身心障礙者績優單位,營造友善就業環境,特依身 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以下簡稱本法)第四十五條第一項 規定,訂定此計畫。
二、獎項及申請對象:
(一)進用身心障礙者績優獎:進用身心障礙者適應職場協助 及輔導有優良事蹟之公、私立單位。
(二)促進身心障礙者就業績優獎:辦理促進身心障礙者就業 服務相關業務或措施有優良事蹟之私立學校、團體。
三、獎項內容:
(一)進用身心障礙者績優獎:取3名。
1、優等獎1名,頒發獎狀乙只,獎金新台幣6,000元。
2、一等獎1名,頒發獎狀乙只,獎金新台幣5,000元。
3、二等獎1名,頒發獎狀乙只,獎金新台幣3,000元。
(二)促進身心障礙者就業績優獎:取2名。 頒發獎座一座,獎金5,000元。
四、受理期間:115年5月1日至5月31日前提出申請。相關表件 請逕至本府勞青處官網
https://labor.yunlin.gov. tw
「公布欄」-「縣府公告」項下,請逕行下載使用。